2023学年度即将结束,为进一步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任职考核的有关精神,根据《嘉定区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一、 考核组织:
根据规定,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全面负责学年度考核工作。
主 任:浦秋静
成 员:王振华、金雁飞、李晶晶、陆慧华、王晟喆、张栋华、杜晓婷、胡平
二、考核范围与对象:
截至到2024年6月30日在编的教职工,均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标准:
1、教师的考核标准,依据《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标》(11项)。
2、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的考核标准,参照上海市普教系统旁系列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3、工勤人员的考核标准,参照《嘉定区中小学职工基本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四、考核要求:
1、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水平、能力为重点,参考学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德育、团、班主任考核等情况,开展学年度考核工作。
3、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严重违反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学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4、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应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人数用去尾法计算)。
5、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把2023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4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
6、工勤人员在同类人员中进行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把2023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4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
7、学校党政正职的学年度考核,根据规定参加本单位同级职称的考核,其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
8、学年度考核的结果应记录在教职工业务考绩档案中,作为教职工的奖惩、职务评聘和晋升、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9、对考核结果中的优秀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考核末位的人员和不合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并限期改正,若对指出的问题限期未改正的,可酌情转岗,使考评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要认真妥善地做好转岗等后续工作。
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五、考核办法:
1、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
2、个人自荐。教职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向聘任委员会作本学年主要工作述职。
(自荐时间为3分钟以内,主要陈诉个人2023学年度的收获等。)
3、相关部门提供考核材料:学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德育、团、班主任考核情况等。
六、具体时间安排:
1、06月13日 制定学校学年度考核办法、布置学年度考核工作。
2、06月14日 自荐评优的教职工到工会办公室陆慧华老师处报名参加自荐,并在06月17日下班前将个人学年度工作小结上交“FTP:/2023学年度人力资源部/2023学年度考核个人工作小结(202406)/2023学年度申优人员小结/”文件夹内,文件命名格式:姓名+2023学年度个人工作小结。
3、06月18日 全体教职工将个人学年度工作小结上交“FTP:/2023学年度人力资源部/2023学年度考核个人工作小结(202406)/2023学年度个人工作小结/”相应文件夹内(06月18日,中午11:00点前),文件命名格式:姓名+2023学年度个人工作小结。相关行政部门递交教职工履行职责和工作成效资料至工会办公室陆慧华老师处。
4、06月19日 召开聘任委员会会议,聘任委员会成员听取自荐教职工的个人述职,并进行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打分。
5、06月21日 召开聘任委员会会议,确认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6、06月24日-28日 对优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7、06月30日前 完成2023学年度考核工作,填写并上交各类报表、名册。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中学
2024年6月13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