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教书育人优秀园丁、嘉定区教书育人优秀园丁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教育家精神和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教书育人优秀园丁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沪教奖基〔2024〕第03号)精神,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荐原则与名额
嘉定区教书育人优秀园丁奖:1名。
二、推荐对象与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推荐条件
参加交流展示的人员,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大思政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育人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的原则,以教书育人能力和立德树人业绩为主,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荐工作,真正把思想道德高尚、教学能力突出、育人成绩显著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推出来、树起来。
2.以教育教学一线人员为主。2021年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不再推荐参加此次活动。
3.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同行和家长高度认可的人员可破格推荐。如需破格(不破年限),应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区教育局、区基金会严格把关核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浦秋静
组员:王振华、金雁飞、李晶晶、陆慧华
六、评选办法
1.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意见,公开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荐产生预备候选人。预备候选人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评选办提交相关材料。
3、参评人员原则上逐级升层。市园丁奖人选应从区园丁奖和市教委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
4.教书育人典型案例材料要具体、生动、详实,有典型性、代表性,不超过1500字。上报材料须统一、规范。“申报表”采用Word格式,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陆慧华老师处。
七、交流展示方法和激励形式
1.创新交流方法,注重展示过程。交流展示要在学校落地见效、辐射区级层面、推荐市级宣传。可以运用论坛、研讨、演讲、宣传栏、新媒体等各种方法,交流展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崇高精神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方法,把活动作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弘扬先进的过程,发挥交流展示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导向作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思想和事迹以及教书育人业绩,形成精神感召,集聚强大正能量,增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幸福感,扩大社会知晓度,发挥优秀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3.丰富激励形式,创设成长平台。市基金会和区级基金会将采用各种形式激励交流展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于教师节前后组织宣传活动,并为交流展示优秀人员颁发证书;采用资助形式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个人成长创设平台、创造条件,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发展机会。
八、工作日程安排
5月9-10日:布置2024年嘉定区教书育人优秀园丁交流展示活动工作,制定并发布评选工作方案等。
5月10-11日:完成群众互荐、部门推荐、组织提名工作,确定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月11日—5月16日 公示
5月22日前:将区教书育人优秀园丁申报表及推荐名册上报交流展示办。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中学
2024年05月09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