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发放的通知》精神,我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嘉定区南翔中学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办法。
一、 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浦秋静
组员:王振华 金雁飞 李晶晶 沈人亮
二、 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李晶晶
组员:沈人亮 胡晨 倪红庆 纪晔 王欣
三、 课后服务发放标准
第一时段:按每课时(40分钟)68元发放。
第二、第三时段:按照每课时(40分钟)85元计算
四、 课后服务发放方法:
设课后服务费、管理服务费:
1、课后服务费:教师须严格执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要求:课后服务第一时段开展“作业辅导”针对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等进行集中答疑指导;第二时段开展“综合教育”,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科创、艺术等社团活动;第三时段开展“学生作业”,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完成以上要求,按照标准发放经费。若有老师未能到岗,由其他老师进行代课或看课,代课按照标准发放,看课按照标准系数0.5发放。
2. 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时间折合课时发放,管理服务费不超过课后服务经费总额的10%。
五、 其他事宜
1.各年级组长认真记录课后服务各时间段开展情况,月底将统计表上交课程发展部。
2. 本《办法》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后通过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中学
2022年9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