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2019年嘉定区南翔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3﹞4号)、《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择优录用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根据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2019年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聘工作的组织机构

1.由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教师的考核及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2.聘任委员会由浦秋静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管晓艳、王振华、华秋琴、陆慧华、李晶晶、陈茜、陈德福、张丽华、赵罗丹、胡平组成。

3.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有关精神,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工作的具体办法。

2)在区教育局规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本校教师职务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和岗位职责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向学校全体教师公布。

3)定期考核本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4)审核本校申报一级教师职务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

5)根据平时的考核结果并结合职务评聘的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作出评价。

6)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提出本校一级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

二、教师职务评聘程序

1.聘任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教师职务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公布聘任岗位和任职条件。

2.申报人员须提供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的有关材料,并在学校指定的场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3.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核过的材料须有单位书面审核意见,并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职改办。

4.区教育局职改办受理学校提供的申报人员的评议材料,审核委员会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学科评议组成员以投票表决形式确定评议结果。审核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投票表决形式确定审核意见,决定申报人是否具有受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并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5.聘任委员会根据岗位和竞聘人员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校长签署聘任书。

三、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评议者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一级教师评审基本条件:

    1)符合一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任职。

    2)在二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期间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其余为“合格”。

3)中小学教师必须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中所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方可参加申报。

4)完成规定的课时工作量,任课教师的最低工作量原则上应超过同学科教师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按沪教委人﹝1995﹞40号文件为准)。任期内要上校级及以上公开课1节。

5)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含团队工作经历)。一般应有担任四年以上班主任(团队)的工作(不包括见习期)经历。

6)具备合格学历:申报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任职资历:二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应满4年(研究生应满2年、博士生6个月)。

8)教科研成果鉴定结果应达到C级及以上等第。破格评议,应达到B级及以上等第。

(二)关于破格评聘的问题

    1)破格委托评议的教师应符合一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任期内学年度考核成绩有二次优秀;教科研成果鉴定结果应达到B级及以上等第。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任职期间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而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区先进工作者。

    在任职期内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在培养优良的班风和转变学生思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曾获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在提高学生学科成绩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一等奖及市级二等奖,或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区名列前茅、所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二等奖;教科研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一等奖,并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

    2)本次晋升考核成绩在学校同级教师中名列前茅。

    3)资历一般破一年,不破学历。

    4)凡因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而破格推荐的教师,应由学校上报破格推荐表,并由区教育局组织听课或面试。

     四、关于考核工作

    1.认真做好聘任考核工作。

    1)在聘任考核之前,做好有关职改政策的宣传,重点突出中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强调师德、业务素质与工作实绩,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让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2)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采取随堂听课、上公开课、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搜集考核素材及有关数据,为聘任考核提供比较充足的依据。公开课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副本。(材料详细要求请查阅《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情况考核评价系统》一书)

3)严格执行聘任组织程序,做到“六个公开”。即公开各级职务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对象述职总结、公开学年度考核等第的结果、公开申报对象送审材料(内容列表式)、公开中级评议候选人名单。

    4)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者,不予聘任一级教师职务。

    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方面的考核,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和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执行。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任教师职务。有以下情况,视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①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误导,造成不良影响。

    ②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参与赌博;进行有偿家教。

    ③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④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失职,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

⑤体罚学生。

5)辅系列参考执行。

2.考核程序

    1)制定、公布考核方案。学校聘任委员会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目的、意义、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时间和实施步骤等内容,考核方案制定后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教师撰写任期内的工作小结。教师根据考核要求和考核指标,对本职工作的履行情况、工作业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总结。

    3)总结交流。教师应公开宣读工作总结,进行自评、互评等。

4)聘任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聘任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自我总结和评价,结合群众评议、平时考核的工作水平和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5)学校领导审核。考核意见报学校党政领导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6)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必须公布,公布后学校聘任委员会和学校党政领导要针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做好工作。

五、关于评议送审材料

严格掌握职务评聘的入门条件,不降低评聘标准。上一年度评聘中未予通过的人员在当年度不接受申报。

六、2019年本校中级职称空缺岗位数:7个

七、关于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11月1日

公布《2019年嘉定区南翔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公布本校中级职称空缺岗位数。

11月2日

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召开申报人员会议,并根据方案规定填写具体情况表。

11月6日

上交相关材料

11月8日(暂定)

召开学校聘任委员会工作会议

11月11 -15日

公示拟推荐参评人员相关材料

11月18日

上报中级职务申报材料

                          嘉定区南翔中学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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