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结合嘉定工作实际,决定于今年“六一”期间联合评选表彰2016学年度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我校初中各年级负责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
初中少先队员 少先队集体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队员条件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手拉手”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团、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
3、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优秀队集体条件
1、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保证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有意思的课内外、校内外活动。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作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三、评选表彰操作程序
1、按照文件精神,参照评选条件,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严格民主推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队员推荐的方法,通过综合考评等选拔方式并经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产生校级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并张榜公示。我校按要求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区级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此评选名单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选时间
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名单在4月7日(周五)下班前上交到学管处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表彰奖励
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将于“六一”期间进行表彰,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奖品,对获奖个人授予嘉定区美德少年称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