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强教”的战略思想,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教师“进口”关,建立和完善激励竞争机制,营造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意见》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本校招聘录用教师、职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本校从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招聘教师、职员都适用本意见;
(二)系统内的学校、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一般情况下不适用本意见,但人员的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要从严掌握,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1、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社会人员,优先招聘高学历、高职称等优秀人才;
三、招聘和录用原则
遵循“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聘任条件和程序录用,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招聘录用过程中的任人唯亲,拉关系、走后门等不良现象。
四、机构设置
学校组建招聘录用领导小组,经学校支部、行政研究决定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浦秋静
副组长:顾敏豪、管晓艳
组员:华秋琴、赵 萍、张栋华
该领导小组负责对录用聘任工作全过程的实施和监督,落实四公开(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原则,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追究领导责任。
学校组建招聘考核工作小组,经支部、行政研究决定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顾敏豪
副组长:管晓艳、赵 萍
组员:陆慧华、孟渊、张栋华、胡颖玲、张东彪、金华强
该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业务考察,并将考核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供最后确定录用人员之用。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对口、岗位匹配。
(二)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能够做到为人师表;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学历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录用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可适当放宽;
(六)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任职条件,获得普通话、计算机、外语等相应的等级证书;
(七)外省市引进人才按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录用程序
1、公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可以委托嘉定区教育人才中心或直接向学校报名,报名同时递交相关的学历、经历、资格证书和材料;
3.学校招聘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学校招聘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
5.学校招聘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6.学校招聘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7.公布受聘人员名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任手续
1.由学校法人代表与受聘人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
2.聘用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①受聘岗位、工作目标及要求;
②聘用合同期限,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③合同中止的条件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④任期考核参照学校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翔中学
2017年10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