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管晓艳
组员:赵萍 李晶晶 胡颖玲 张丽华 陆伟松 胡晨
三、评选对象: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 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 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 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 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 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后,确立为“学习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教管处讨论决定。
2. “学习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 30%、60%。
3. “学习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学期结束前评选。
4. “学习之星”候选人要填写“学习之星”推荐表,并上交近期生活照一张, 年级组汇总好交教管处。(推荐表见附件)
六、表彰及奖励
1. 学校升旗仪式上,颁发“学习之星”荣誉证书。
2. 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之星”名单及主要事迹。
南翔中学教管处
2018年12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5号